建字第21011220190007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及《遼寧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辦法(試行)》(遼環發[2019]21號)等文件相關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年2月,沈陽市渾南區東湖街道辦事處委托遼寧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對建字第210112201900072號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于2021年2月15日啟動,于2021年3月7日提交沈陽市渾南生態環境分局審核,于2021年3月10日組織召開技術評審會,經專家評審及復核,完成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進行公示,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1)地塊概況
本地塊位于沈陽市渾南區南堤東路57號,共占地90949.87方米。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23.5636°,北緯41.7926°。地塊原為農田,2015年完成土地流轉后,金地藝境小區開始于本地塊施工建設,地表植被全部清除,地塊內住宅小區為分期建設,截至2020年,住宅小區已基本建設完工,并有居民入住,地塊內小區外圍留有部分臨時施工營地和施工圍擋尚未拆除,地塊內仍存在部分裸露表土。
(2)地塊現狀
地塊現狀部分為已建設完成并入住的住宅小區,局部存在尚未施工建設的空地,空地部分區域存在幾處尚未拆除的施工臨時用房,經調查,功能為地塊內住宅小區建設期間施工人員臨時宿舍,不存在對土壤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功能建筑。小區周邊及空地處存在碎石、雜草、及剩余少許建筑垃圾。地塊內無工業廢水排放溝渠、滲坑、水塘;無工業廢水地下輸送管線、儲存池;無產品、原輔材料、油品的地下儲罐、輸送管線;無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儲存或堆放。地塊內裸露土壤無明顯顏色異常、油漬等污染或化學腐蝕痕跡,無惡臭、化學品、刺激性等異常氣味。根據監測采樣土壤12個樣品表明,本地塊土壤顏色為黃棕色、棕色、暗栗色、栗色,以棕色為主,土壤中含有少量植物根系。
(3)地塊歷史
根據相關資料、街道辦事處咨詢,結合谷歌影像結果得知,該地塊區域歷史:2015年以前為劉富村農業用地,主要分布有農田、樹林、看護用房、灌溉設施等。2015年地塊完成土地流轉,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沈陽金地華城置業有限公司于該地塊建設住宅小區,2019年住宅小區基本建設完工,并有人員入住。
(4)地塊歷史污染調查
根據谷歌地圖影像、街道辦事處詢問、現場勘查詢問,項目地塊歷史用途:2015年之前為劉富村農業用地,主要用于農作物種植,無工業企業,無污染源。2015年至2018年為住宅小區施工建設階段。根據現場踏勘,地塊土壤無明顯顏色變化且無刺激性氣味,無被污染痕跡。
由于本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因此本地塊布點采用系統布點。確定土壤水平采樣點共7個(地塊內6個,場外對照點1個)。設置地下水監測點1個。本次污染狀況調查地塊內的各監測點位土壤監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不需要進一步開展詳細調查,調查工作結束。
2021年3月17日
遼寧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附件:建字第210112201900072號地塊土壤污染場地調查